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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八维通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产品合作伙伴(以下简称“我方”)您在勾选《智慧电车会员服务条款》并点击【注册】按钮注册成功后成为“智慧电车”的正式会员,表示您已同意本条款,若您在注册前使用“智慧电车”提供的服务,您的使用行为将被视为对本服务条款全部内容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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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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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我方产品主要服务提供交通信息资源查询,包括实时及静态“沈阳浑南有轨电车”数据查询等及基于娱乐服务的影音、视频、交友、新闻、广告等服务功能,服务的具体内容由我方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保留随时变更、终点或终止部分或全部产品服务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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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我方产品提供以二维码识别形式的乘车付费功能,同时提供绑卡、钱包充值、交易记录、消费记录的查询功能,该服务具体内容由我方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保留随时变更或终止部分或全部产品服务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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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余额大于2元、绑定银行卡,两者必须具备其一才可使用二维码乘车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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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我方提供余额(中银通账户)退款功能,仅支持全额退款,不支持部分退款,收款方式及收款账户由用户在我方提供的选项内进行选择,我方不做其他未提供选择的收款方式及账户进行退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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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我方提供盛京卡余额查询功能,此功能需用户终端(手机)自带NFC功能,此功能尽可查询不可进行充值等其他操作。查询结果仅作为参考,真实情况请以盛京卡官方数据为准,我方不承担其造成的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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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用户理解,在使用“智慧电车”服务的时候需获取用户手机部分信息(注册手机号、位置等),及在提供服务过程中产生网络流量费用,均应由用户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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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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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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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保护用户隐私是我方的一项基本政策,我方保证不对外公开或提供用户注册资料及用户在使用产品服务时存储在我方的非公开内容,但下列情况除外
- 事先获得用户的明确授权
- 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 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 为维护时候公众的利益
- 为维护我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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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我方可能会与第三方合作向用户提供相关服务,再次情况下,如该第三方同意承担与我方同等的包含用户隐私的责任,则我方可将用户的注册资料等提供该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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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在不透露单个用户隐私资料的前提下,我方有权对整个用户数据库进行分析并对用户数据库进行商业上的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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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我方包含指向其他网站的连接。对于其他这些网站的隐私权措施,我们不承担任何责任。我们建议用户在离开我们时,留意阅读收集个人识别信息的每个网站上的隐私权声明。本隐私权声明仅适用于我方上收集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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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我方之隐私政策的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我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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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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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使用规则
您应确保您使用服务的行为不存在违法,淫秽,滥用,恐吓,诽谤,或侵犯个人隐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对于第三方造成损害或损失的情形。不得利用本平台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
-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 6)宣传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 8)侵犯任何个人或实体的隐私、肖像权、版权、商标权、合同权利或其他任何合法权利的;
- 9)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 10)含有病毒的;
- 11)含有商业广告的;
- 12)其他违反宪法、法律或行政法规的信息。
对于本服务平台禁止发布的内 容,一经发现,本服务平台有权将其进行编辑或者直接删除,如有触犯法律的行为,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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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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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关于有轨电车静态或实时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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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本平台所提供的沈阳浑南有轨电车实时数据或静态数据,查询结果仅供参考,准确性要用户根据实际交通发生的情况自行判断,用户理解,本平台所提供的查询结果不应作为任何的法律诉讼的依据。由此而导致的任何法律争议和后果,我方均得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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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由于用户将个人密码告知他人或与他人共享注册账户,由此导致的任何个人资料泄露,我方不负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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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当政府司法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要求提供个人资料时,我们将根据执法单位之要求或为公共安全之目的的提供个人资料。在次情况下之任何披露,我方均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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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用户明确同意其使用我方服务所存在的风险将完全由其自己承担。因其使用这些服务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也有其自己承担,我方对用户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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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我方不担保服务一定能满足用的需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中断,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也不做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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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定期的停机维护和升级属于正常运营方式,如遇此情况,请使用通卡或其他付款方式购票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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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用户需确保账户安全性,账户尽可本人使用,不可以任何形式供他人使用,如若违反,造成的任何损失,我方不予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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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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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关于系统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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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我方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而需要暂停服务时,将事先公告。若因线路及非我方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我方不负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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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任何由于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发作、因政府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等影响网络正常经营的不可抗力而造成的个人资料泄露、丢失、被盗用或被窜改等,我方均得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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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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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关于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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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用户因为违反本声明的规定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一切后果自己负责,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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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凡以任何方式登陆我方或直接、间接使用我方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我方声明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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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本声明未涉及的问题参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本声明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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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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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关于有轨电车静态或实时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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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义务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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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用户同意保障和维护我方及其他用户的利益,如因用户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而给我方或任何其他第三人造成损失,用户同意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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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用户有义务保障绑定的银行卡真实有效,并保障卡内余额(信用卡为可透支额度)足够支持乘车费用,余额不足、扣除失败时,应及时进行补登处理。如发生欠款,我方有权利暂停为该用户提供所有服务,并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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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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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声明
“智慧电车”服务平台的一切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以及相关的所有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图标、图表、色彩、界面设计、版面框架、数据、电子文档等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相应的国际条约以及其他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保护,“智慧电车”依法享有相应的知识产权。未经“智慧电车”服务平台书面同意,用户不得以任何目的使用或转让上述知识产权,“智慧电车”保留追究上述未经许可行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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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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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我方将可能不时的修改本协议的有关条款,一旦条款内容发生变动,我方将会在相关的页面提示修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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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如果不同意我方对服务条款所做的修改,用户有权停止使用本平台服务。如果用户继续使用平台服务,则视为用户接受服务条款的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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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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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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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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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厦门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并接受其仲裁规则。该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双方将无条件地履行该仲裁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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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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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和送达
本协议项下所有的通知均可能通过页面公告、电子邮件、短消息或常规的信件传送等方式进行:该等通知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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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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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本协议构成双方对本协议之约定事项及其他有关事宣的完整协议,除本协议规定的之外,未赋予本协议各方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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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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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